介绍: 本合同内清表和拆除工程有:农田种植物、草皮、树木、线杆、地方道路改路等。施工时采用如下方法: (1)、草皮、树木及树墩、树根和表土采用推土机、挖掘机、配合人工进行清除; (2)、砖石及其他砌体结构采用推土机配合人工进行拆除; (3)、路面采用风镐、挖掘机配合人工进行拆除。 2、技术措施 (1)、对于根基较深的树墩、树根面积又不大的树坑,采用人工局部开挖,然后分层夯实填筑; (2)、除按图纸所示或工程师指示要保留的植被和保留物外,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所有树木、树墩、树根、灌木、围墙和垃圾应予以清除运走,在指定地点码放整齐; (3)、原地面的表土、草皮应按图纸所示或工程师指示的深度和范围清除,并运到指定地点备用或废弃; (4)、在作出适应行车的恰当安排之前,维持交通的桥、涵及其他排水构造不应移去; (5)、当被拆除结构物的全部或部分处在新结构界限以内时,必须按新结构施工所需范围进行拆除; (6)、指定为可利用的材料,应避免不必要的损失,为了便于运输,可分段或分片,遵照工程师指定的地点存放; (7)、除取土场外,场地清理留下的坑穴、池塘,用工程师批准的材料回填,并压实到与周围同样的压实度。 三、不良地质及特殊路基处理 不良地质的处治遵循“以防为主、防治结合、彻底整治、不留后患”的原则,因地制宜,采取合理的处理方案和有效的工程措施。 本合同段无膨胀土、红粘土等不良地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