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一、技术方面 1、测量 ⑴承包人必须对工程原地面进行复测,代表处测量监理工程师参与复测(承包人有关人员配合)。工程数量复测总结报告须经代表处核实、批准后作为工程计量的依据。 ⑵承包人和代表处必须对设计单位提供的工程水准点进行导线闭合测量。 2、清表碾压 ⑴要求保证路基范围排水畅通,排水沟深度应考虑到尽可能降低地下水高度。 ⑵路基清表要彻底(包括老路拼宽交界处),清表后地表无腐植土、树根、草根、杂物等,并根据地形情况,设必要台阶(特别是老路拼宽交界处)。 ⑶在气候条件不利及后继准备工作条件尚未具备时,清表工作不宜大面积开展。清表后应及时碾压,试验合格后尽快进行路基填筑,以免造成第二次清表。若地下水位较高且采用挖沟等方式仍难以降低水位时,可考虑第一层路基采用填石路基施工工艺(分层厚度≤50cm)。 3、路基换填 ⑴换填要彻底,并进行标高等测量。软基路段应先进行触探,摸清下卧层地质情况,再确定处理方案(不允许采用抛石挤淤的施工工艺)。 ⑵路基换填变更要以驻地办的变更通知单为准。承包人的变更报告单应附有:(挖土前的)原地面照片、原地面水准测量表、平面示意图、有关原状土试验检测报告单、估计变更工程数量与金额;(回填前的)照片、水准测量表、平面示意图、纵断面图、有关新地基试验检测报告单、实际变更工程数量与金额。照片内应有桩号和名称,并对照片及底片进行有序归档。 ⑶如水塘部位,清淤后应先设台阶再进行回填。 ⑷回填应按路基填筑标准分层填筑,并按设计要求铺设土工格栅。 4、路基填筑 填方路基,按四区段,八流程填筑施工。四区段是“填土、平整、碾压、检测”。八流程是:施工准备→基底处理→分层填筑→摊铺平整→碾压夯实→检验签证→路基整形→边坡整修。各区段流程单独作业,不许交叉作业。 开工前按图纸要求进行现场放样。按照测量规程,根据地形标定出路基边缘,零填线、坡脚线、边沟轴线及取土场轮廓。其桩距平坦地段为20米,陡坡地段为10米,地形突变处单独设桩。并在施工中每填筑一层,按设计及规范要求放样一次,以控制填土边缘和边坡。放样所用的桩应带有明显标志。 ⑴根据不同填料及压实度标准,分别开展试验路段工作。试验段长度≥100m,试验地点,所用材料类别、最佳含水量和松铺厚度,使用机械型号、碾压遍数及最佳机械配套等,均应具有代表性。承包人应及时完成试验路段的总结报告,代表处应及时予以审查、批复。试验路段总结报告未批复之前,禁止路基填筑正式开始施工。 ⑵填料粒径解小必须在路基外(料场)进行(料场用轧石机轧碎或过筛),严禁在路基摊铺现场解小。填料最大粒径(路基施工技术规范第15页):路堤部分(>80cm)控制在15cm,路床部分(0~80cm)控制在10cm。最大粒径按填料实测最大断面尺寸控制。 ⑶填料的级配要进行严格控制,摊铺时应避免骨料集中,减少填料的空隙率,确保路基的强度与稳定性。 ⑷液限>50%、塑限指数>26及含水量超过规定的土,不得直接作为路基填料。 ⑸路基应采用水平填筑,其松铺厚度控制在30cm,且压实后厚度控制在25cm左右。填筑到上路床顶层的最小压实厚度≥10cm。 ⑹路基应尽量全幅填筑,避免产生纵向接缝导致路基不均匀沉降。 ⑺填方分作业段施工时,两段交接处先填的路段应按1:1总坡度分层留台阶,其搭接长度≥2m,并做到每层碾压到端头。 ⑻路基顶面(特别是沥青砼路面)以下30~50cm范围内要求采用水稳性好、强度好的填料填筑,严禁用粘性土、红色风化岩等填料填筑。 ⑼地下水丰富的挖方路段应用透水性材料进行换填,换填厚度≥30cm。有条件的地方可在回填前将基础面用贫砼封闭裂隙。 ⑽压路机的吨位应满足要求(一般为18T以上)。针对宕渣(含石量较高)填料建议采用碾压效果较好的凸块式振动压路机,并用光轮压路机进行光面碾压(应做试验路段进行试验验证)。 ⑾台后回填的材料要求采用透水性材料,填筑前台背基坑平整且无积水,基坑边坡挖成台阶,并预先在台背用红漆标出分层碾压每一层控制厚度的位置,然后自台前向台后分层碾压夯实。分层松铺厚度≤20cm,粒径≤5cm。填筑范围:填土顺路线方向长度: ①顶部为距翼墙尾端≥台高+2m;底部距基础内缘≥2m; ②拱桥(涵)台背填土顺路线方向长度≥台高的3~4倍; ③涵洞填土长度每侧≥2倍孔径长度(管顶填土厚度至少达50cm才能通车); ④桥(涵)台背后30cm范围(大型压路机压不到的部位)用有效的小型压实机具进行分层压实,压实厚度≤15cm; ⑤台背填土应根据桥涵具体情况,锥坡填土要与台后回填同时进行,必要时待梁板安装后再两侧对称分层填筑压实,以防台(涵)身变形。 ⑥路基整型 路基填筑工程完工,经检测达到设计要求或规范要求后,应测量路床面的中心线和标高,以及路基宽度和边坡坡度,检查测量完毕后,进行路基整型。路基整型按设计要求及规范规定进行,边坡整型用人工由上而下以超填修挖的方式进行。成型后的路堤满足《公路质量评定标准》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