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一、清理丛草,树木,严禁放火焚烧,以防引起火灾。 二、移植,砍伐树木时,周围应布置警戒,非工作人员不得逗留,接近。 三、机械进场前,应查清所通过道路、桥梁的净宽和承载力是否足够,否则应先予拓宽和加固。 四、配合机械作业的清底、平地、修坡等辅助工作应与机械作业交替进行。机上、机下人员必须密切配合,协同作业。当必须在机械作业范围内同时进行辅助工作时,应停止机械运转后,辅助人员方可进入。 五、施工中遇有土体不稳,发生坍塌等情况时,应立即停工,人机撤至安全地点,待恢复正常后方可继续施工。挖掘机作业时,铲斗内、臂杆、履带和机棚上严禁站人。工作位置必须平坦稳固,工作前履带应制动,车身方向与挖掘工作面延伸方向一致,操作时进铲不应过深,提斗不得过猛,严禁铲斗从运土车的驾驶室上越过,铲斗运转范围内,严禁站人。 六、推土机上下坡进,基坡度不得大于30°;在横坡上作业,其横坡度不得大于10°。下坡时宜采用后退下行,严禁空档滑行。在陡坡、高坎上作业时,必须有专人指挥,严禁铲刀超出边坡的边缘。送土终了应换成倒车档后再提铲刀倒车。多机在同一作业面作业时,前后两机相距不应小于8m,左右相距应大于1.5m。 七、在新填的土堤上作业时,应距离土堤边沿1m以上,靠路堤边沿填土时,必须保持外高内低和纵向基本平顺。 八、平地机作业时,刮刀升降量差不得过大,不宜使用齿耙翻松坚硬旧路面。在坡道停放时,应使车头向下坡方向,并将刀片松土器压入土中。 九、装载机起步时应将铲斗提高离地面0.5m左右,作业时用高速档行驶时,不得进行升降和翻转铲斗,严禁铲斗载人。不得在倾斜度超过规定的场地上作业,运距不宜过大。 十、载重汽车必须按规定吨位装载,不得超载,超高,不得人货混载,驾驶室内不得超额坐人。装载时不得偏载。自卸汽车启动后应检查翻装置,严禁在驾驶室外进行操作,翻斗内严禁载人。卸料起斗前应检视上空有无电线,防止刮断。 十一、压路机作业时,必须在前后,左右无障碍和人员时才能起动,变换前后方向时严禁利用换向离合器制动用。靠近路堤边缘作业时,应根据堤高度留有必要的安全距离,上坡时变速应在制动后进行,下坡时严禁脱档滑行,多台机同进作业时,前后间距不得小于3m,在坡道上纵队行驶时,其间距不得小于20m。起振和停振必须在行走时进行。在坚硬路面行走,严禁起振。碾压松软路基时,应先在不振动情况下碾压1—2遍,然后再振动碾压。换向离合器,起振离合器和制动离合器的调整,必须在主离合器脱开后进行,不得在急转弯时用快速档;严禁在沿未起振情况下调节振动频率。 十二、基坑开挖过程中的安全措施 (1)按照图纸设计要求,计算出基坑开挖深度,结合基坑开挖坡度,组织测量人员放样出基坑开挖范围。 (2)基坑开挖必须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程序进行,开挖过程中,现场技术人员必须密切观察开挖面土层的地技变化以及地下水的渗出量,根据情况,采取调整开挖坡度以及加强排水等措施,防止基坑在开挖过程中发生坍塌,造成返工甚至安全事故。 (3)当基坑需要分层开挖时,每层挖土前认真检查坑壁和支撑的可靠性,并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定时进行测试和检查。 (4)开挖基坑的支护开工结合本项目基坑的开挖特点以及地质情况,易采用以下几种基坑支护方法: ①对于沟槽深度小于3.5m的基坑先整体挖至管道顶面标高再放坡开挖。 ②对于沟槽深度大于3.5m小于4.5m采用槽钢钢板桩进行围护。 ③由于本项目只有很小部位基坑开挖深度大于4.5m且小于5m,采用整体开挖追到深度小于4.5m后进行槽钢钢板围护。 (5)基坑作业安全防护措施 ①在施工过程中要在基坑周边设置护栏,栏杆构造符合临边和洞口作业的安全要求。 ②在基坑边2m以内不得堆入开挖土等杂物,基坑四周地面,在坑深一倍范围内地面荷载应有专人进行管理,不得随意放置机具,停放大型机械和物料,防止荷载加大坡失稳。 ③加强对坑面截水沟和坑面截水沟的维护和清理,避免雨水坑和能够迅速排走地下水。 ④坑内作业时严禁机具碰撞支撑系统,定期检查支撑的稳定性,支撑系统不能用作堆物平台或过桥。 ⑤基坑每挖深一层,上部坑壁及支撑上的零星杂物必须清理干净。 ⑥进坑的动力及照明电缆使用国标电缆,在支撑或坑壁上可靠固定。 ⑦基坑施工完毕拆除支撑和拔板时,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程序进行,防止坑外土体产生破坏性位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