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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安全监理细则26p

  • 资料大小:34 KB
  • 运行环境:NT/2000/XP/2003/Vista
  • 资料语言:简体中文
  • 资料评级
  • 授权形式:资料共享
  • 更新时间:2014-11-18 16:33
  • 发布作者:水水货货
  • 插件情况 无插件,请放心使用
  • 文件类型 RAR
  • 解压密码:gc5.com
  • 安全检测 瑞星 江民 卡巴斯基 金山
介绍: 本项目全长约174.076km,设计时速为120km/h,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总工期36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保修期60个月。 本监理合同段负责K130+300—K174+075.639段除监控、通信、收费系统工程外的全部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理工作,全长为43.775639km,包括第11、12、13土建施工合同段和后续的路面、房建、交通安全设施、绿化环保等标段。 2.2安全监理方法 2.2.1施工安全监理的方法 1、在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安全监理工程师应重点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并检查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特种作业人员配备的数量及安全资格培训、持证上岗情况和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的安全性能检测情况,审查合格后方可同意该分项、分部工程开工。 2、安全监理工程师应审查分包合同中是否明确了施工单位与分包单位各自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力、义务。 3、监理工程师在巡视、旁站过程中应检查施工单位安全保证体系的运转情况,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1)是否落实了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确保了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作用; (2)是否配备了一定数量符合要求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按照要求进行现场监督; (3)各项作业是否按照规范操作,并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说明; (4)是否在施工现场建立了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了各项消防安全考核制度和操作规程。 (5)是否实施了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是否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 (6)是否在施工现场入口处、基坑边沿、爆破物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7)是否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等。检查中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立即书面指令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签发《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4、分项、分部工程交工验收时,安全事故处理未结束的,暂不签发中间交工证书。 2.2.2突发紧急事件的处理 高速公路建设是在野外作业,不可预见的事情可能时常发生,如安全生产事故、质量事故、不可抗力的洪涝灾害、由于地方矛盾而引起的人为闹事等等突发事件。要加强突发事件的管理,其处理措施如下: 1.预防为主 (1)做为高速公路的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应该都有较多的监理与施工经验,对于一些突发事件在事前都应该有一定的预见性,因此首先要建立健全完善的突发事件应对措施,制定预防突发事件的方案和制度,尽可能地减少突发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如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质量责任终身制、各项目经理部与各相关施工负责人签订质量责任及安全生产责任状,从制度上进行约束和预防。 (2)各项目经理部和监理工程师要建立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监理工程师任组长。 (3)组织各项目经理部进行突发事件的演习,以防止发生突发事件后可能从容应对,做到不慌不乱。要求各项目经理部的主要技术、管理人员保持24小时通讯的畅通。 2.发生后的处理措施 (1)如突发事件发生后,首先要保护人的生命安全,再进行抢救有关材料等。突发事件发生后,及时上报监理和业主单位,与医院、消防、公安等单位能及时联系,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及时进行组织管理。 (2)各项目经理部和监理工程师根据现场具体情况和项目特点详细制定具体的突发事件处理措施和办法。 2.2.3 注意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 公路工程监理属于微观的,内部的监督管理活动,做好外部的、宏观的安全控制还要与业主及政府主管部门互相配合。在配合业主及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安全检查、大型施工机械的安检时,对一些安全隐患明显而承包人不按照要求执行的,可报告业主或政府安全部门强制执行。 在安全控制中,监理工程师还必须取得承包人的配合。在实施监理过程中通过各种途径和手段在做好自身监理工作的同时,要提醒承包人施工安全是施工工期、施工投资控制的基本前提和条件,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处理需要大量人力和财力,同时也会拖延工期。要让承包方明白,施工安全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预算和管理费中,施工安全措施得不到落实,发生伤亡事故才是最大浪费。 监理工程师应协助业主和承包人签订安全协议。工作中态度坚决,不卑不亢,始终以公正的立场处理问题。安全控制上应有超前意识,通过工地例会,现场指令、监督执行等手段,能预见并提醒指导、敦促承包人,使其在安全问题上足够重视并提前采取措施。监理工程师在现场一量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要求承包方采取补救措施。监理工程师应发挥自己掌握第一手资料的优势,变被动监理为主动监理,保持安全控制的连续性和建设各方的协调性,将安全控制的连续性和建设各方的协调性,将安全隐患控制在萌芽状态。 监理工程师应注意工作方式和作风,监帮结合,在严格履行监理自身职责的前提下,为承包人出谋划策,进行安全技术咨询,提出安全合理化建议,帮助承包人建立完善安全保证体系,组织各种形式的安全知识讲座等。 2.2.4注重事实,提高处理问题的应变能力 公路工程建设一次性投资大,风险大,生产和管理方式特殊,加之具有单项性、隐蔽性,因此监理工程师对安全控制应灵活运用,因地制宜,运用各种手段达到控制效果。 在工程施工安全问题上,往往会因某些问题引起监理工程师与承包人的争执,产生意见分歧,监理工程师不能凭感情用事,应保持冷静态度,以理服人。做到以文字数据为基础,合同规范文本为准绳,耐心细致地做好说服工做。 监理工程师应结合现场,不失时机地做好监理纪录,对已经发生或将要发生的对安全方面有影响的事件详细记录,文字记录要清晰、真实、以便对有关问题进行检查和评估时有案可查。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能现场处理的现场处理,需汇报的要汇报,及时与总监和监理员保持工作的协调性。 2.3 安全监理的任务、方针、工作依据 2.3.1 安全监理的任务 主要是贯彻落实国家安全文明生产方针政策,督促承包人按照施工安全生产法规和标准组织施工消除施工中的冒险性、盲目性和随意性,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有效杜绝各类不安全隐患,杜绝和减少各类伤亡事故,实现安全文明施工。 2.3.2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2.3.3工作依据 1、国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 2、监理服务合同、施工合同文件等。 3、业主制定的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2.4 组织体系、工作制度 2.4.1 组织体系 1、成立总监办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领导小组,由总监理工程师任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作为领导小组成员,由安全监理工程师负责日常的安全监理的各项工作。 2、全体监理人员均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督员,安全监理工程师负责检查指导其安全监理工作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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