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路基开挖施工前,先修砌好截水沟。
(2)开挖土方地段有含水层时,先行排水、止水,再行开挖。
(3)土方地段的挖方路基施工标高,要考虑因压实而产生的下沉量,其值由试验确定。对路基设计标高表层的土做土工试验,如不符合规定,清除换填处理。
(4)开挖过程中,派专人仔细调查开挖坡面稳定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加固处理。
(5)加强测量控制,边坡随开挖随成型,保持边坡平顺。
(6)路堑开挖前,应对路基用地范围内的树木、灌木丛进行砍伐或移植清理,对于房屋、电杆等一些设施要拆迁。
(7)路堑开按前,先做好截水沟,截水沟必须通过坑凹处时,应按路基堤填筑要求将凹处填平压实,然后开挖,防止不均匀沉陷和变形,开挖过程中,路基表面应设纵向、横向流水坡,及出水口,以利于雨季的排水。
(8)开挖路堑应根据边桩位置,预留20cm~30cm的保护层,以利于人工修坡,施工时逐层控制。边坡应挂线施工,保证边坡的平顺。
(9)严格按设计图纸尺寸,自上而下开挖,不得欠挖和超挖。严禁用爆破法和掏洞法开挖土方。
(10)开挖中发现土层性质有变化时,及时报监理工程师,合理修改方案。
(11)路堑开挖过程中,当路堑或边坡内发生地下水渗流时,应根据渗流水的位置及流量大小采取设置排水沟、集水井、渗沟等设施降低地下水位或将地下水排走。
(12)路堑开挖时应顺接好各台阶水沟,注意水沟的流水方向,台阶的平整度、宽度。对于土层性质发生变化地段的台阶,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报请监理工程师批准,加强边坡的防护。
(13)路堑路基开挖至路面标高时,应予留因压实而产生的下沉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