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⑴根据设计管道位置在现场放出管道中心位置及井位置,为避免凿管,井位置允许在1m范围内适当移动。 ⑵根据管道中心位置用白灰线放出管道及井的开挖边线,在挖土过程中,用水准仪直接控制管道结构各层标高,用经纬仪直接控制管道中线。 3、基坑开挖 ⑴基坑采用大开挖放坡,基坑深度在2.5m以下时,放坡为1:0.75;基坑深度在2.5m以上时,放坡为1:1,具体采用挖机开挖与人工修正的方法,开挖时土方在沟槽边不得超过1.5m高,离槽边不小于4m。 ⑵挖土时,用水准仪直接控制槽底标高,为防止扰动基底土,挖机挖至槽底标高以上20cm停止,余下部分用人工挖除并修平。 ⑶挖机的抓斗在挖土过程中要慢速旋转,小心土块掉落伤人。 ⑷沟槽开挖好后,及时在基坑两侧挖小明沟排水,在井边设集水井抽水,确保基底土干燥。 ⑸遇沟槽底土质差或暗塘时,应及时通知监理,按设计要求挖除淤泥至原状土,超挖部分用级配碎石分层夯实至沟槽底,换填级配碎石粒径不得大于25cm。 ⑹沟槽开挖完毕后,在基坑两侧及时设置护栏,夜间点红灯。 ⑺沟槽开挖质量符合验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