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考虑到地方通航,在37#墩和38#墩之间设置通航位置。为保障施工期间通航安全,在通航道两侧各设置4根Φ600×8mm钢管桩防撞墩,防撞墩长度为16m,高度高出最高潮位2.5m以上,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夜间及雾天均设置警示灯。在河边设置防汛观测台,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发现水位迅速上升及水位超过施工水位警界线,立即通知相关主管领导,启动防洪防汛预案。 ⑵所有临水设施(钻孔平台,栈桥)及船舶的临边,临水设置防护栏杆并挂密目安全网,配备救生圈。 ⑶所有临水设施必须设置安全警示灯具:钻孔平台四角各设置一具,栈桥每隔12米设置一具。 ⑷所有临水设施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明示牌,告知水上(水边)作业人员注意事项,夜间作业要有足够的照明并配备明显的警示标志,防止船只碰撞及发生落水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