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一)、基坑开挖: 1、测量路基填筑顶面标高,根据路面标高推算路面宽度,按照防护图纸设计坡度放出边坡定出护坡坡脚,然后开挖脚墙基坑。 2、基坑开挖前做好地面排水设施,开挖采用机械开挖伴随人工开挖;基底的开挖尺寸应满足设计要求,一般基底应比基础的平面尺寸加宽50~100cm;当基坑开挖中地下水渗出时,地下水位以上部分可放坡开挖,地下水位以下部分,若土质易坍塌或水位在基坑底以上较深时,应加固开挖,若土的湿度有可能使坑壁不稳定时,基坑坑壁坡度应缓于该湿度下的天然坡度;基坑开挖到设计标高后,应检查基坑尺寸、标高、基底承载力等,符合要求后,基坑开挖后采用漂卵石回填,脚墙基础砌筑前基底应夯实。夯实后应立即进行基础脚墙施工,对于承载力不足的应进行处理,试验室检验合格后方可开始砌筑。 (二)、原材料的选取: 1、片石 a、石料质地坚硬,不易风化、无裂纹,表面的污渍予以清除。b、片石形状不受限制,规格在15cm -35cm之间,但其中部厚度不得小于15cm,用作镶面的片石表面平整、尺寸较大、边缘厚度不得小于15cm。c、片石强度等级符合设计要求,本合同段砌筑工程片石强度不低于30MPa,砌筑采用M7.5水泥砂浆,勾缝与抹面采用M10水泥砂浆。 2、砂浆      a、水泥选用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粉煤灰硅酸盐水泥或复合硅酸盐水泥。      b、细骨料采用坚硬耐久、粒径在5mm以下的天然砂,或采用硬质岩石加工制成的机制砂。      C、水采用饮用水,当采用其他来源时,按国家现行的规定进行检验。      d、外加剂、掺合料掺用量通过试验确定,并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定。      e、砂浆强度等级按边长为70.7mm的立方体试件,在标准条件下养护28d的抗压极限强度表示。砂浆配合比设计、试件制作、养护及抗压强度取值符合规范的规定。      f、砂浆的稠度以砂浆稠度仪测定的下沉度表示,为10~50mm。      g、砂浆随拌随用。当在运输或贮存过程中发生离析、泌水现象时砌筑前重新拌和。已凝结的砂浆,不得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