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1、进场前必须组织参加本分部施工人员学习《施工安全技术规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并定期参加项目安质部组织的安全知识考核,合格后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焊接、电气、起重、车辆驾驶高空作业等特殊工种的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人员操作机械,严禁非定岗人员易机操作。 2、施工现场每个施工队必须按照项目部要求设置不少于1名专职安全员,每个作业班组必须按项目部要求设置不少于1名兼职安全员,佩戴红(黄)袖标,配置口哨、指挥旗现场指挥,发现危险,立即鸣哨,工作人员应立即撤退,事后根据情况做出处置。 3、工队负责人和专(兼)职安全员要落实安全责任,掌握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重点部位,制定和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加强施工现场安全检查,杜绝“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现象。 4、施工用电线路需布置在安全高度,线路布置整齐,线路外应用绝缘材料包裹好。现场内电线与其经过的建筑物或工作地点保持安全距离,同时加大电线的安全系数;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接地和防雷装置,严禁非专业人员操作机电设备。 5、施工现场的各种机具、材料、设施、设备等堆放必须合理布置,整齐划一,确保施工现场整洁、有序、文明、安全;所有材料均不能占用通行道路堆放,保证交通安全、畅通。 6、施工工作场所(含驻地、材料库房)不得布置在存在山体滑坡,山坡落石、泥石流等危险地段,要结合防汛防雷考虑,并在汛期雷暴到来前做好各项防范措施,并做好防盗、防火、防破坏等安全工作。 7、施工现场应设置良好的排水系统,保持排水畅通,地面无积水;严禁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河流。严禁乱扔垃圾。          8、施工现场内的坑、井等危险区域必须设置围栏、盖板、危险标志,夜间要设信号灯,并指定专人负责。夜间施工要有足够的照明。 9、施工前应对施工现场、机具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等进行全面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进行施工,自行解决不了的及时上报项目部协调处理。 10、施工现场使用车辆、机械的车身上必须设置明显规范的作业标志或安全示警灯。 11、高空作业规定见附件《高空作业安全保障措施》。 12、对进场作业的施工人员必须认真执行 “十不准”的原则。 ①不戴好安全帽,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②不系安全带,不准悬空高处作业; ③特种操作未持证人员,不准上岗; ④高处作业不准打闹,不准从高处向下抛掷杂物; ⑤吊钩下不准站人; ⑥施工区域禁止闲人进入; ⑦不准穿高跟鞋、拖鞋或赤脚进入施工现场; ⑧施工现场禁止赌博; ⑨不准酒后作业; ⑩不准带(允许)小孩子进入施工现场; 13、对施工区及驻地周围山坡松动危石应在开工前清除干净;施工中应经常检查,特别是在下雨之后,发现松动危石必须立即清除。 14、各种机械设备,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操作,禁止违规操作;设备检修前,必须先断电,需要带电检修时,应请有相关资质的熟练人员操作。 15、附件,现场安全保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