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挖方: (1)土质挖方施工: 1)路基用地范围内的树木、灌木丛等应在清表前砍伐或移植,砍伐的树木应堆放在路基用地之外,并妥善处理。 2)路基用地范围内的垃圾、有机物残渣及原地面以下至少100~300mm内的草皮、农作物的根系和表土应予以清除,并且达到规范要求。清理的表土应有序集中地堆放在弃土场内,以供土地复耕和绿化使用。 3)土方路堑开挖应根据地面坡度、开挖断面、纵向长度及出土方向,结合土方调配距离,选用安全、经济的开挖方案。 4)可作为路基填料的土方,必须分类开挖和使用,非适用材料作弃方处理。 5)较短的路堑采用横挖方法,路堑深度较大时,分成几个台阶进行开挖;较长的路堑采用纵挖法,按横断面全宽纵向分层开挖或采用通道式纵挖法开挖;超长路堑采用分段纵挖法开挖。 6)土方开挖应自上而下进行,不得乱挖、超挖,严禁掏底开挖;开挖坡面必须一次性成形。 7)必须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取临时排水措施,将水导入路基排水系统,确保施工作业面不积水。 8)开挖过程中,必须采取措施保证边坡稳定;开挖至边坡时预留至少30cm,保证刷坡过程中设计边坡线外的土层不受到扰动,同时对已开挖的坡面进行复核,确保开挖坡面不欠挖、不超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