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监理机构应由总监或总监代表负责,各专业监理工程师作为本专业的第一责任人,对监理资料的收集、整理、评定、归档进行认真把关,有问题不找监理员,先追究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责任,再追究总监或总监代表的监督管理责任。 承包人机构应由项目经理负总责,项目技术负责人具体负责,工程质检部门进行具体工作,要选任大专以上有一定经验的人员担当专职档案员。 业主机构应由分管生产的领导负责,质检部门具体落实。 只有建立职责明确的资料整理组织体系,才能有条不紊地进行后续工作的运作,否则,都没责任,仍是一锅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