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按照地质灾害造成的伤亡情况和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即根据地质灾害的稳定性及危害性将地质灾害分为四级。特大型地质灾害为一级,大型地质灾害为二级,中型地质灾害为三级,小型地质灾害为四级,分别以红色、橙色、黄色、蓝色予以标志。 特大型地质灾害为红色预警(Ⅰ级) : (1)因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灾害造成死亡 3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地质灾害; (2)受地质灾害威胁,需转移人数在1000人以上,或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1亿元以上的灾害险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