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⒈ 各公司、项目部总工程师是本公司、项目的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必须对本单位人员(含各级技术人员、实习生、测量工、试验工)加强责任心的教育,经常组织他们学习集团公司技术管理办法和设计规范、施工规范和相关专业的技术标准、规程,并经常对他们的工作进行认真检查。 ⒉ 直接在现场从事施工技术工作的人员,必须以严肃、认真、负责的态度地对待自己的工作,严格遵守技术工作纪律,认真贯彻执行技术复核制、测量双检制、交底签认制。 ⒊ 项目部技术组必须指定专人兼管设计文件和所使用的规范标准。兼管文件资料的人员必须对使用的设计文件、资料、规范、标准等进行分类登记造册并进行标识,接到图纸或文件作废通知后,必须立即在登记表中、图纸或文件上标识“已作废”字样(或盖“作废”章),并告知所有其他技术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