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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程序

  1.以学科方向为单位,由相关方向副高级职称以上教师组成3至5人的开题报告专家评议小组;

  2.开题报告会必须在学院(部、所)进行,院长主持开题报告会,在召开开题报告会之前,应张贴海报公布开题报告的时间、地点等,并邀请本专业的教师和学生参加;

  3.研究生填写开题报告,封面用宋体三号字加粗、内容宋体小四号字、1.25倍间距,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并将开题报告于开题报告会一周前送交开题报告评议组成员,经导师同意后方可进行开题;

  4.召开开题报告会,由研究生阐述选题来源、选题依据、提出研究的初步研究方案,再有指导教师做必要的补充说明,最后由评议组成员进行讨论、审核。审核标准为:(1)论文选题很有实用价值和应用前景;(2)文献调研广泛,了解本领域国内外学术动态;(3)开题报告内容充实、结构合理,书写规范;(4)研究生创造性思维和逻辑思维能较强,具备论文撰写能力。

  5.开题报告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依据审核标准对选题适当、论据充分应批准论文开题;对存在明显问题的,不批准论文开题,限期修改补充,并要求3个月内完成重做开题报告;若再次开题不能通过,则推迟论文答辩时间,随同下届毕业生按相关程序申请学位。

  6.开题报告通过后二日内,研究生将开题报告纸质版一式三份与电子版送交研究生秘书,再由研究生秘书统一报送研究生部审核,审核完成后由研究生本人、培养单位、研究生部各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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