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是整个学位论文顺利进行的必要基础,是研究生开展学位论文工作的必须环节,是培养研究生独立科研能力的主要措施,是保证学位论文质量的重要环节。为保证我校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的顺利开展,力求使每位研究生选题准确、研究内容明确、实施方案及技术路线科学合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论文选题的基本要求
研究生学位论文课题的选择应从本学科出发,选择既有很强的实际应用背景,又有较为深刻的学术研究内涵的课题,也可选择结合生产实践、解决重大实际问题的课题。
课题要有先进性,使研究生有可能在论文中提出新见解,通过研究有所发现、有所发明,对某个学科方向或技术领域有所推动;课题要有可行性,使论文提出的工作构想与思路,能够在本校或国内有关单位的实验条件下取得足够的实验验证或揭示。课题工作量和难易程度应适当,使研究生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预期成果。
论文选题应该尽量结合本学科专业课题组或导师的科研课题进行,并且结合研究生的科研基础和个人特长。
二、开题报告的主要内容
研究生在导师的指导下,确定论文课题后必须撰写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对所选课题的立论依据、研究方案、研究基础和经费预算等作出全面介绍并进行论证。开题报告的一般内容:
1) 课题来源、开题依据和背景情况,课题研究目的以及理论意义和实际应用价值;
2) 文献综述。在阅读规定文献量(不少于30篇,其中外文文献占40%以上)基础上,着重阐述国内外在该研究方向的研究现状及发展动态,并介绍所查阅文献的范围以及查阅方式、手段;
3) 主要研究内容,包括学术构思、研究方法、关键技术、技术路线、实施方案、可行性分析、研究中可能遇到的难点、解决的方法和措施以及预期目标;
4) 拟采用的实验手段,所需科研和实验条件,研究工作进度计划;
5) 主要参考文献,列出至少20篇所查阅参考的文献。
三、开题报告会的组织实施
硕士研究生的开题报告必须以学术报告会形式进行。
1) 报告会前,研究生必须完成《上海电力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表格的填写,并经其导师审核签署意见;
2) 报告会评审专家应当具有副教授及以上,或相当职称,评审专家不少于3人。提倡聘请相近专业、跨学科有关专业或科研单拉、企业界的专家参加;
3) 开题报告会召开之前,至少提前一个星期将《上海电力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提交给报告会评审专家评阅;
4) 报告会应公开举行,会前张贴海报,公布开题者、导师、课题名、审查小组委员名单以及举行报告会的日期和地点,并组织本学科和相应学科科研人员、教师以及研究生参加;
5) 报告会上,研究生对拟选课题作全面汇报,并当场回答评审委员的提问。指导教师应介绍该生的业务基础、研究能力以及拟选课题的评价。
四、审核标准
评审专家对开题报告的选题依据、创新性、难度、可行性及预期结果、口头报告情况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评判,对该生有否能力完成课题任务、能否进入学位论文阶段做出明确评定。开题报告的评议结果为通过或不通过。
五、开题报告时间
入学后的第三学期末之前为硕士研究生的开题阶段。硕士研究生一般入学后第三学期内组织开题报告会。开题报告的具体时间由导师根据研究生工作进度确定。
六、其他
1. 开题报告经审查通过,必须严格执行。允许最后完成的论文与课题报告有一定出入,但不得有根本性改动(如课题方向、研究对象等)。
2. 开题报告通过后,原则上不允许随意改题。如确有特殊原因需改题者,须事先递交书面申请报告,经导师同意并报研究生处备案后,并重新开题, 审查通过后方可执行。
3. 开题报告未通过者必须在一个月内再次进行开题报告。第二次开题报告仍未通过者,予以退学。
4. 不能按期进行开题报告者,应提前提交延期申请,经导师同意、研究生处批准后方能延期进行。延期开题时间需在延期申请中加以说明,并必须在该时间前完成开题工作。
5. 开题报告一式两份,一份存研究生处,一份由学生本人保存。研究生处负责保存开题报告至学生毕业后1年。
6. 开题报告结束后,硕士研究生实际用于论文工作的时间一般不少于一年。延期开题或重新开题者,答辩时间相应推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