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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毕业论文答辩与成绩评定

  毕业论文答辩对毕业生来说是一种知识水平和表达能力的考验,下面是小编搜集整理的2017毕业论文答辩与成绩评定,供大家阅读查看。

  答辩与成绩评定

  学院成立答辩委员会(5~7人)。答辩委员会负责审查学生的答辩资格,确定答辩的方式、要求,决定毕业论文(设计)的最终成绩等。答辩委员会下设若干个答辩小组,每组至少由3名讲师以上职称的人员组成,并设有答辩秘书,具体负责学生答辩有关工作。

  学生应在答辩前一周将论文(设计)正式稿交学院。论文中附“深圳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诚信声明”。

  学院指定评阅人对论文(设计)进行评阅,填写《深圳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阅人评审表》,给出建议成绩。评阅人应由中级以上职称、相关学科且独立指导过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的教师担任。

  答辩应公开进行,欢迎师生参加。答辩时间、地点应提前公布。

  学生答辩资格或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资格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参加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

  1.没有书面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开题报告、指导教师评审意见、评阅人评审意见、不能按时向指导教师提交毕业论文(设计)正式稿或提供的毕业论文(设计)不符合《深圳大学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及要求》的;

  2.多人设计一个系统或合做一个课题,但论文(设计)完全相同或绝大部分一样的;

  3.未按学校要求上交“深圳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诚信声明”,有抄袭行为的;

  4.其它不按有关规定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

  成绩评定

  1.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采用五级(A B C D F)记分加评语的办法。

  2.学生答辩完后,答辩小组根据成绩评定标准,参考指导教师和评阅人给出的评语和建议成绩,确定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在《深圳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考核表》中写出评语并给出成绩。答辩小组在成绩评定时如有分歧意见,由答辩委员会协调解决。

  3.答辩委员会审查核准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最终成绩并向学生公布。成绩评定要严格控制标准,合理确定各等级的比例,每个专业成绩优秀(A)的学生比例一般不得超过20%。

  4.答辩未通过或抄袭他人的论文(设计)或请人代替完成的,论文(设计)成绩为不及格。

  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未及格者,须重修。

  成绩评定标准

  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原则上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评定:选题的价值与难度、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量大小、学生工作态度、材料的翔实和论证的严密、是否有独特的见解、论文撰写的规范性等。

  各学院结合各专业的特点,制定相应的成绩评定标准实施细则,报教务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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