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论文答辩是毕业论文教学活动的最后一个环节,以下是小编搜集整理的本科毕业论文答辩形式,欢迎阅读参考。
1.资格的审查
答辩前要严格审查学生答辩资格,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取消答辩资格:
(1)累计缺勤时间达到毕业设计(论文)时间 1/3 者;
(2)未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教学要求者;
(3)未按照“潍坊科技学院毕业设计(论文)规范”要求完成毕业设计(论文)者;
(4)文字复制比超过规定比例者。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取消答辩资格,并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1)购买、出售学位论文或者组织学位论文买卖的;
(2)由他人代写、为他人代写学位论文或者组织学位论文代写的;
(3)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的;
(4)伪造数据,包括伪造或篡改研究成果、调查数据、实验数据或文献资料以及捏造事实、伪造注释等行为;
(5)有其他严重学位论文作假行为的。
2.程序与组织
(1)成立院(系)答辩委员会
各院(系)成立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组织答辩工作,答辩委员会下设若干答辩小组,人数不少于5人为宜,结合生产实际或科研任务的课题答辩时,应邀请有关同行、生产部门、科研院所单位的有关人员参加。
(2)答辩考核内容
①文献综述、开题报告的情况;
②学生的业务水平(包括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外语水平、动手能力及创造能力等);
③毕业设计(论文)的总体质量(包括选题、总体思路、方案设计、内容方法、计算及测试结果、文字表达、图表质量、格式规范、结论正误、创新情况等);
④答辩过程中自述和回答问题的情况;
⑤整个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工作态度及工作量的大小情况。
3.答辩形式
本科生答辩采取PPT汇报,答辩时间控制在:学生讲解 10 分钟,教师提问及学生答辩 5 分钟。鼓励院(系)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在本单位的范围内再次进行答辩,须经学生本人申请,指导教师或评阅教师推荐。
4.成绩评定
答辩小组要填写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评审表,指导教师须根据毕业设计(论文)具体情况写出具有指导性的评语,评语应与得分相对应,不能千篇一律。评阅人意见、答辩委员会评审意见须有针对性,答辩委员会委员提出的问题及学生的回答必须有记录,并与学生的成绩相符合,成绩按“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个等级计算。毕业设计(论文)优秀率不得超过本单位参评学生的 20 %。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不得超过本单位指导毕业设计(论文)教师总数的10%。
5.答辩时间如有变化,以具体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