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1. 首页
  2. 论文参考文献
  3. 内容

参考文献表的著录要求

  文后参考文献原则上要求用文献本身的文字著录。每条文献的著录信息源是被著录文献本身。这些文献一般为正式出版物,非正式出版物可作为文内或地脚注释列出。注释的著录格式可参照参考文献的格式。

  1.每条文献的著录项目应齐全。专著、论文集、科技报告、学位论文、专利文献等可依据书名页、版本记录页、封面等主要信息源著录各个项目;专著、论文集中析出的篇章及报刊上的文章依据参考文献本身著录析出文献的信息,并依据主要信息源著录析出文献的出处;网络信息依据特定网址中的信息著录.

  2.按顺序编码制组织的参考文献表中的各篇文献序号可用方括号“[ ]”,如:[1]、[2]……)。采用著者-出版年制的每条文献的第一个著录项目(如主要责任者等)前不用任何标志符号。

  3.期刊中析出的文献,其题名不能省略。

  4.书刊名不加书名号,西文书刊名也不用斜体。

  5.西文刊名可参照ISO 4-1984《文献工作—期刊刊名缩写的国际规则》的规定缩写,缩写点可省略。

相关文章

回到顶部
请复制以下网址分享
参考文献表的著录要求
https://m.gc5.com/lwxz/wenxian/103170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