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本规程适用于一般地质情况下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室外坦地给水管道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亦可用于已建管道工程的维修。 本规程适用于水温不低于0℃,不高于45℃的输水和配水管道。 本规程可适用于埋设在酸、碱性等腐蚀性性土壤中的给水管道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