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各类建筑场所或部位宜优先采用自然排烟系统。下列场所或部位不应采用自然排烟系统: (1)建筑高度超过50M 的一类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100M 的居住建筑的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和合用前室 注:防烟楼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当利用敞开的阳台、凹廊或前室内有不同朝向的可开启外窗自然排烟时,该楼梯间可不设防烟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