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本标准规定了燃煤、燃油、燃气和电加热生活锅炉的出厂热效率及生活锅炉热工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下列以煤、油、气为燃料或电能加热,以水为介质的固定式生活锅炉。 a) 额定工作压力小于或等于1.0MPa且额定蒸发量小于1t/h的蒸汽锅炉; b) 额定热功率小于0.7MW 的承压热水锅炉; c) 常压热水锅炉和真空相变热水锅炉(以下简称真空锅炉)。 本标准不适用于余热锅炉及不以水为介质的锅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