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本标准规定了电站轴流式通风机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及运输、贮存及保养等。 本标准适用于火电站锅炉轴流式送风机、引风机及一次空气风机,也适用于火电站轴流式脱硫﹑脱硝风机。 送风机及一次空气风机的工作介质温度,在正常情况下不得高于70℃;引风机的工作介质温度不得高于250℃。送风机及一次空气风机输送的介质为空气,引风机输送的介质为烟气,烟气含尘量≤150mg/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