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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地下室通风设计中一些问题

       【摘要】针对人防地下室中常出现的一些问题如:1、进风系统中风机合用问题 2、消防与人防的矛盾及协调问题3、排风系统中的问题4、留洞及预埋件问题进行了阐述。 

  【关键词】风机合用;排风系统;消防;人防;地下室   

  一、人民防空地下室与普通地下室的区别 

  人民防空地下室(以下简称人防地下室)是人防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战时提供人员、车辆、物资等掩蔽的主要场所,在平时由于地下室的特殊性,也是作为防灾、减灾指挥所及避难所。人防地下室和普通地下室有着很多相同点,这使很多人认为普通地下室就是人防地下室。人防地下室自身所具有的特点也使部分人认为,人防地下室只能用于战时的防空袭,在平时是无法使用的。这些观点都是错误的,现就结合人防地下室与普通地下室的相同和不同点做些说明,让人们来了解什么是人防地下室。 

  1、人防地下室与普通地下室的相同点 人防地下室与普通地下室最主要相同点就是它们都是埋在地下的工程,在平时使用功能上都可以用做商场、停车场、医院、娱乐场所甚至是生产车间,它们都有相应的通风、照明、消防、给排水设施,因此从一个工程的外表和用途上是很难区分该地下工程是否是人防地下室。 

  2、人防地下室与普通地下室的不同点 人防地下室由于在战时具有防备空袭和核武器、生化武器袭击的作用,因此在工程的设计、施工及设备设施上与普通地下室有着很多的区别: 

  首先在工程的设计中普通地下室只需要按照该地下室的使用功能和荷载进行设计就可以了,它可以全埋或半埋于地下。而防空地下室除了考虑平时使用外,还必须按照战时标准进行设计,因此在人防地下室只能是全部埋于地下的,由于战时工程所承受的荷载较大,人防地下室的顶板、外墙、底板、柱子和梁都要比普通地下室的尺寸大。有时为了满足平时的使用功能需要,还需要进行临战前转换设计,例如战时封堵墙、洞口、临战加柱等。另外对重要的人防工程,还必须在顶板上设置水平遮弹层用来抵挡导弹、炸弹的袭击。 

  二、人民防空地下室的重要性 

  人民防空地下室在战时可对人员、车辆、物资等起到掩护的作用,是重要的人防工程。 

  人民防空地下室工程是战时防备敌人空袭,有效地掩蔽人员和物资,保存战争潜力的重要设施;是坚持城镇战斗,长期支持反侵略战争直至胜利的工程保障,普通地下室不能取代人防工程作为战时防空袭的掩蔽场所。 

  三、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面积计算 

  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人防有效面积、掩蔽面积的计算。 

  这里所称的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是指由防空地下室直接承受冲击波动荷载作用的构件所围成封闭空间的面积,即由防空地下室外墙、临空墙、防护密闭门(防爆波活门)门框墙、封堵墙、防护隔墙等形成的封闭空间面积。防空地下室口外通道、竖井、楼梯、风道等均不能计入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人防有效面积是指满足人员、设备使用的面积,数值为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与结构面积之差。人防掩蔽面积是指供掩蔽人员、物资、车辆使用的人防有效面积。其数值为人防有效面积减去下列各部分面积后的使用面积: 

  (1)口部房间、防毒通道、密闭通道面积;(2)通风、给排水、供电、防化、通信等专业设备房间面积;(3)厕所、盥洗室、开水间等面积。 

  四、消防与人防的矛盾及协调处理 

  根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规定,地下室每个防火分区的允许最大建筑面积为500M2,当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时,地下部分防火分区的允许最大建筑面积为2000M2。在实际工程中遇到的地下车库往往可以满足每一个防火分区2000M2的条件。在人防地下室中防护单元的最大面积允许值为800M2。在设计中,为了节约机房面积以及竖井和风管的简单,常常将平时通风与排烟合为一个系统,即平时进行通风换气,火灾时进行排烟,共用风管和风口。另设有火灾时的补风系统。为给业主提供更多的车位及节约机房等原因,常常将2000M2的一个防火分区设一套排风(烟)系统,其中不同的防烟分区可靠电的控制来实现转换风口的开或关。 

  由于人防通风工程尽量要考虑平战结合,即战时尽可能的使用平时的风管,以缩短战前的施工时间并节省造价。但风管不能穿越防护单元,即要保证每个防护单元之中的战时通风系统必须是独立的。这样消防中的2000M2和人防中的800M2就产生了矛盾,如果单只满足了消防要求,往往无法满足人防要求。因为消防中的系统往往会穿越防护单元的隔墙或封堵处(战时封堵为平时敞开,战时;用钢板制成的封堵隔墙),否则不易满足最远排烟处与排烟口30米的要求。但如果完全照防护单元分开独立设置防排烟系统当然会满足消防要求和人防要求,但从合理性及经济性来说是否必要,更何况有些工程是在已设计好消防系统的前提下再考虑人防,如果按照防护单元来改造原有的排烟系统,增加的排烟系统中竖井的集气室处的风管的预埋和密闭盘不易满足人防要求。 

  某大厦地下二层及地下三层的部分车库为人防单元,每层设有两个防护单元,共四个防护单元,每个防护单元为800M2,排烟系统是以在1600M2考虑为一防火分区,排风及补风均跨越了不同防护单元。在随后增加的人防通风设计中,如按防护单元考虑排烟,必须增加两套排风系统并增加相应的机房和竖井,地面处为广场。因此在不违反规范的前提下提出,由于在各防护单元之间无防护隔墙处在战前才设封堵,因此,可将跨越不同防护单元的排烟风管考虑从战前封堵处穿过,在战前,在设立战前封堵处将封堵处的风管割断,其割断的宽度大于封堵隔墙的厚度,然后再将割断处的风管截面处,分别在焊上人防要求厚度的钢板,使其成为两个独立的人防通风系统,以便战时个防护单元分别使用,这样不必在每个防护单元单设排烟系统。 

  五、排风系统中的问题 

  1.战时排风系统与平时通风系统的协调 战时干厕、防毒通道设有战时排风系统由于战时干厕以及防毒通道的位置的选择往往无法做到充分利用平时的通风管如补风管或排烟管,因此要再设计另外的战时排风系统。由于战时排风系统中无法体现平时的通风系统,尤其是通风管打架问题,因为地下车库往往层高较低,如不妥善考虑,可能会造成战前风管无法施工或者战时干厕处人的正常高度无法满足。这个问题看似虽小,但在一些工程中常见,应当引起广大设计人员的重视。 

  2.注意校核防毒通道的换气次数问题 由于平时工程中无论冷冻机房还是防排烟通风机房在建筑布置时,出于整体考虑,常常会有些角落等建筑无用的面积加进,使得机房增大,当然这对操作、维修非常有利,但在人防设计中则应注意防毒通道不应过大,因为它除了应满足建筑疏散的要求还应满足最小30~40次/时(二等掩蔽所)或40~50次/时(其他类型地下室)的换气次数的要求,如果防毒通道过大,为满足换气次数要求,必然会使风机型号及风管偏大,这是没有必要的。 

  六、留洞及预埋件问题 

  无论在人防改造工程还是新建工程,由于人防工程的防护要求、使用要求人防部分的外墙对钢筋混凝土结构,采用预制装配整体式,这样留洞就不象一般工程只对剪力墙才重视,应当对有预埋风管及密闭盘处均应事先留洞,并作预埋处理,这不仅包括有战时使用的风管及测压装置配件的预埋,还应注意平时通风系统中风管及密闭盘的预埋。这个问题应当引起设计人员及施工人员的重视。 

  上述一些问题都是在消防和人防设计中常遇到的,为了更好的设计人防和消防,把握本专业的主动性,最好在设计初期就将两者同时考虑,使平时风管、排烟机房及竖井与战时的进、排风系统、进风机房、滤毒室以及战士干厕和每个口部的布置更加合理。 

  参考文献 

  [1]《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 

  [2]《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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