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产品质检系统设计,包括产品部件质检项目的策划与实施设计,还包括了产品整机质检项目的策划与实施设计。产品的质检系统设计应该以产品的整体结构原理为依据,并且,又是在能够充分体现其工作原理的前提下进行的。 历史前沿: 作为高温制冷系统产品的空调器制冷系统中采用的性价比较高的制冷剂是F22。起初人们使用氟利昂做制冷剂,由于氟利昂制冷剂对臭氧层有破坏作用,人们只能够采用其“性价比”低于或稍低一些的其他物质作为氟利昂的代用品。 1985 年10 月,原国家标准局发文拟建国家空调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是第一批113家国家级质检中心之一; 1988年由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发文(88)城标字第190 号,批准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空调所负责筹建。 1989年国家空调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首次通过原国家技术监督局的审查认可和计量认证; 2000 年按CNACL 201—99《实验室认可准则》(等同ISO/IEC 导则25(1990)《校准和检测实验室资格的通用要求》)《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评审准则》通过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的评审,首次通过国家实验室认可和国家级质检中心计量认证、审查认可。 2005年通过了“三合一”复评审, 空调质检现状: 国家空调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是原国家标准局1985年10月发文拟建的第一批113 家国家级质检中心之一,1988年由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发文(88)城标字第190号批准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空调所负责筹建。中心于1989年通过原国家技术监督局的审查认可和计量认证,2000年按CNACL201—99《实验室认可准则》(等同ISO/IEC导则 25(1990)《校准和检测实验室资格的通用要求》)通过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的评审,是国家依法授权的具有第三方公正地位的国家级空调设备质量监督检验机构。 中心基本任务:承担国家监督抽查、仲裁检验、产品鉴定、许可证和委托检验评定工作。编制有关空调产品及系统的标准、规程。研究、开发新的检验技术方法和进行技术咨询、检测人员培训。承担各类空调设备、采暖设备和太阳能应用实验室的设计、施工、调试和性能认定。 中心坚持以技术标准为依据,完善的检测技术和设备为基础,完整的质量体系为保证,真实客观地评价暖通空调设备及系统的质量水平,准确及时的提供检验报告,保证质量检验工作的“公正、科学、准确、诚信”,中心自成立以来,接受了社会和企业大量的日常委托检验,并先后完成风机盘管机组;组合式空调机组;高效过滤器等产品的国家监督抽查10次;人民法院委托进行空调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十余项。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飞速发展,中心将紧密跟踪暖通空调技术发展,适应市场的需要,进一步完善检测手段,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为市场和客户提供满意服务,为我国暖通空调事业做出贡献。 中心现有实验室面积2000平方米,拥有检验仪器、设备426台(套),现有人员28人,其中中级职称以上技术人员20人,占总人数的70%以上。中心设有办公室、空调设备检验一部、空调设备检验二部、空调及净化系统检验部、采暖散热器检验部、太阳热水系统检验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