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1、 竣工验收报告由建设单位、验收组负责填写. 2、竣工验收报告一式四份,一律用钢笔写,字迹要清晰工整,建设、施工、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存一份. 3、报告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虚假情况,不予备案. 4、报告须经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方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