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某项目区中有不动土的永久性工矿用地、特殊用地、公路和部分土坑等,不应计入建设规模面积,经分析计算不动土面积157.11公顷,扣除不动土面积后,建设规模为1643.09公顷。整理前项目区基本农田1375.38公顷,土地垦殖率76.40%;项目完成后,项目区基本农田增至1450.87公顷,土地垦殖率为80.59%。整理后,项目区新增耕地75.49公顷,新增耕地比例4.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