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城市防洪规划原则上遵照江河流域综合规划,结合城区实际,符合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因此XX市城市防洪规划是以XX市城市总体规划为依据,并满足XX江流域总体防洪的要求。 本规划编制采用的主要行业标准和规范有《防洪标准》GB50201-94、《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CJJ50-92、《堤防工程技术规范》SL-51-93、《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98。 本规划涉及范围为XX江流域中属于XX城市规划区的全部范围,即S片、Z片和B片,包括XX老市区、Z、B、Q中心区、XX新区、J新区、D岛和Q等规划建城区,和规划范围内的非建城区,具体的分为F江流域:F江主干道绕城公路(环城快速道)F江桥以下至S口;Y江流域新建的绕城公路Y桥以下至S口;整个XX江干流两岸;Z、B、D岛沿海海堤内。 二、规划水平年 本规划以1997年为规划基准年,分近、远期二个水平年,近期为2010年,远期为2020年。 近期主要考虑分片小包围封闭方案,即规划S片、Z片和B片分别设封闭区。主要范围为S片西以X路为界,南以X县大道为界,东以X排涝河西岸和X东路(X段)为界,北以外X路为界;Z城区西以X快速道为界,南以XX江为界,东以一线海堤为界,北以X公路为界;B城区近期以抬高地面高程为主,暂不作封闭。 远期采用大包围方案,S片河Z片采用绕城高速公路为封闭,B片采用西南以余北快速道为界,东以B一线海堤为界,北以X大河南岸为界进行封闭,其中F岛单独以海堤作为封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