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1.4投标报价 1.4.1、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约定的招标范围内全部内容的价格体现,其应包括工程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安装、维护、利润、税金和政策性规定应计取的合法取费等各项费用。 1.4.2、投标价格采用方式:本工程采用固定价格报价方式。 投标报价即为中标价,中标价即为合同价。合同签订后,在履行过程中除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款调整方式外,其它不依据市场价格变化和国家政策性调整而调整。 投标人应考虑工程项目特点、主材市场价格等因素可能上涨或下降自主确定工程风险包干费用,并按计价规定计取,列入投标报价中。工程风险差价由投标人承担或者受益,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市场环境和生产要素价格的变化,施工中属工程项目招标范围内的费用不得调整。 1.4.3、投标报价的计价方法:本工程采用总价报价。 招标人根据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定编制工程预算总价,然后确定招标控制价(详见附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市场环境和生产要素价格变化对合同的影响,在招标控制价0.98A-0.90A范围内进行报价。投标单位不须另外编制工程量清单预算。 1.4.4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报价表及其附件经招标人确认后将列入合同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