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二、设计水位采用广东省水利厅2002年6月颁布的《西、北江下游及其三角洲网河河道设计洪潮水面线》(试行)中的水位; 堤顶/防浪墙顶高程按50年一遇水位加2.00米安全超高确定(桩号16+038.5~16+084.7段防浪墙有房屋等遮掩、风浪较小,经与有关部门研究决定墙顶高程按50年一遇洪水位加1.20米安全超高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