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一、总则 组织编制《灌溉用水定额》是认真落实水利部党组治水新思路和落实水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推行节约用水、优化配置和合理利用水资源、提高灌溉水利用率和利用效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也是今后水行政主管部门科学核定取水许可数量、建立水权分配制度的重要依据。为指导此项工作正常开展,特制定本《细则》。 本《细则》适用于《灌溉用水定额》编制工作。 二、组织、分工及工作流程 (一)组织机构及分工 灌溉用水定额编制工作由水利部农水司负责,水利部水资源司、中国灌溉排水发展中心、水利部农田灌溉研究所、国家节水灌溉北京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抽调部分专家组成“灌溉用水定额编制工作小组”(下称水利部工作组),对各省的编制工作进行咨询和技术指导,并负责组织审查和验收工作。 各省水利厅应以主管处(室)为主,组织有关事业单位、科研部门、大专院校等组成编制工作小组(下称省工作组),在水利厅统一领导下负责全省灌溉用水定额编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