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本章重点介绍排水:农业上常见的两种水灾:洪灾、涝灾;其中涝灾又分为两种:涝灾、渍害 洪灾:当洪水超过河道宣泄能力所引起的水灾 涝灾:当地面经流由于河道排水能力有限或受大江大河洪水顶托,不能及时外排所形成的水灾 渍害:当阴雨连绵使地下水位上升直接接近地表,影响作物生长,这样的涝灾称渍灾。 一、防洪工程标准:根据下游保护对象及建筑物等级而定(见水库规划表3-8) 二、防涝设计标准: 机电排灌,设计一般按10年一遇,规划可按20年一遇,其中还要考虑排涝天数,与作物耐淹能力有关。 土地整理设计规程对各省区排涝设计标准有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