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1、水质净化 水质净化或称水处理。水质净化即用不同的净化工艺,去除原水中各种杂质,使净化后的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或符合 “农村实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准则”要求。 生活饮用水质水源符合下列要求: 水中不得含病源微生物。 水中所含化学物质及放射性物质不得危害人体健康。 水的感官性状良好,无色,无异味。 天然水中一般含有杂质,如悬浮物、胶体和溶解性物质。悬浮物颗粒直径大于1×10-3,这类物质泥砂占绝大部分,如原生动物、藻类、泥土、细菌、重金属氧化物、油脂以及不溶解于水的有机物。 胶体颗粒直径1×10-3~1×10-6mm,大部分为细小粘土颗粒、细菌、病菌、有机物、胶体、重金属氢氧化物、高分子有机、无机化合物。 溶解性物质,直径小于1×10-6mm,是以分子、离子状态存在于水中,如钙、镁、铁、锰、氟、砷等离子以及一些有机物。详见附图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