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一、《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分为土方工程、石方工程、砌体工程、混凝土工程、管道工程、农用井工程、设备安装工程、道路工程、植物工程及辅助工程,共十章及附录。 二、本定额适用于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项工程计价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标准;是编制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确定工程造价、编制招标标底、编制预算标准等的依据;同时可作为编制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投标报价的参考。 三、本定额适用于海拔2000m以下地区的工程项目。海拔2000m以上地区,按项目工程所在地的海拔高程乘以调整系数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