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一)总体要求 根据“重点县建设意见”,建议考虑以下总体要求 (1) 着力提高工程完好率和配套率。应主要针对现有灌溉面积,优先改造影响工程安全运行和灌排效益发挥的“卡脖子”工程、关键工程,保证全县小型农田水利正常运行,正常发挥效益。 (2)提高实际灌溉保证程度,努力恢复原有灌溉面积。以节水增效为中心,通过综合措施提高灌溉水利用率和水分生产率,提高实际灌溉保证程度,恢复原有灌溉面积。 (3)合理选择工程(设备)类型。应综合考虑自然条件、水资源条件、农田水利骨干工程特点、种植结构、农业生产规模和生产水平等,选择适合当地实际条件和实际需要的灌排技术和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