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二、土方开挖控制要点(水闸施工规范SL27-91) 1、开挖前,应进行物探,探明地下管线、电缆、建筑物的位置、埋深等。 2、如有地下水,应降低地下水位,使其低于开挖面0.5米。 3、基坑开挖宜分层分段依次进行,逐层设置排水沟。 4、开挖时,底部应留有一定厚度的保护层,由人工清除,不得扰动原基土壤。 5、在负温下,挖除保护层后,应采取可靠的防冻措施。 6、基坑开挖尺寸、高程、轴线位移要在允许误差范围内。 三、石方开挖控制要点 1、水工建筑物岩石基础开挖,应采用钻孔爆破法施工。严禁在设计建基面、设计边坡附近采用洞室爆破法或药壶爆破法施工。 2、工程施工前应进行爆破试验,选定爆破参数,以确保建筑物基础的安全。若无条件进行爆破试验,可依据经验,通过生产性试验核定和调整预定的爆破参数。(SL47-94 3.1.2) 3、保护层的开挖是控制基础质量的关键,垂直向保护层的开挖爆破应符合SL47-94 中3.3.3、3.3.4的规定。 4、地下建筑物开挖,一般不应欠挖,尽量减少超挖,其开挖半径的平均径向超挖值不得大于20cm。(SDJ212-83 5.1.4) 5、光面爆破及预裂爆破的效果应达到下列要求: (SDJ212-83 5.1.4) (1)残留炮孔痕迹,应在开挖轮廓面上均匀分布。炮孔痕迹保存率,一般硬岩不少于80%,中硬岩不少于70%,软岩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