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由于本指导书是以水利部稽察工作为基础进行编写,适用于部本级开展的稽察工作,各流域管理机构和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可结合自身稽察工作体制机制和特点参考执行。 水利稽察方式主要包括项目稽察和对项目稽察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回头看(以下简称回头看)。 项目稽察是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水利建设实际情况,对具体建设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的全过程监督检查。回头看是现场检查被稽察单位对稽察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