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第1条 为了加强公路交通建设的科学管理,充分研究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提高建设项目决策的科学性、准确性、合理性、可行性和时效性,充分利用有限的自然资源,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和投资,维护社会公众利益,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及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范,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评审要点。 第2条 依据国家和本省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与规范,对项目涉及的建设标准、建设规模、路线走向、地基处理、结构方案、水利影响、土地利用、节能环保、地质灾害等内容进行全面评审。 第3条 评审应遵循科学、客观、公正的原则,结合项目的实际提出明确的评审意见。咨询报告中的优化建议要提出明确的方案和量化指标,在安全、环保、经济、合理的前提下,有利于方案优化完善。 第4条 评审的范围是报告文本、必须的图表和必要的附件,以及上级主管部门要求评审的有关资料。评审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规模标准的适应性、技术方案可行性和经济合理性、实施的可能性。 第5条 可行性研究分预可行性研究及工程可行性研究二个阶段。对于地形、地质等条件复杂的高速公路项目,可先作线位方案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