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第三条 工程项目划分。根据《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中规定,人饮安全工程开工之初,由建设处技术人员组织施工单位技术人员进行工程项目划分,划分结果报工程质量监督站确认。 工程项目划分原则如下: 1.以每处人饮安全工程划分一个单位工程。 2.单位工程以下划分至少5个分部工程;分部工程按使用功能进行划分。 3.每一分部工程以下划分若干单元工程,单元工程以方便质量检验与评定为原则。 4.混凝土浇筑单元工程以下要有工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