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一、一般规定 1、 通风式重装潜水作业组。单组潜水作业应由四人组成,并备有全套应急潜水装具和救助潜水员;双组潜水作业可由八人组成,但不得少于七人。离基地外出潜水作业,必须具备两组同时潜水的作业能力。通风式重装潜水作业环境应遵守具体的规定。 2、 潜水员、信绳员、电话员、收放潜水胶管员(扯管员)必须由正式潜水作业人员操作,严禁他人代替(潜水作业组各岗位人员职责见附件A)。 3、 潜水作业前应了解现场的水深、流速、水温、水质、底质及风速,并认真填写在潜水日志中。 4、 根据水下作业内容和工作量,结合作业中可能遇到的各种情况,制定潜水作业方案和应急安全保障措施。 5、 潜水作业开始,潜水工作船应悬挂信号旗;夜间作业应悬挂潜水信号灯,并有足够的工作照明。 6、 潜水作业人员必须熟悉使用信号绳的规定及事先约定的联络信号。特别是在深水、流急及水库、堤坝处作业必须系信号绳,以备电话发生故障时,可以利用信号绳传递信号。 7、 两组或两组以上潜水作业人员同在一个工作面工作时,要随时注意检查各自的供气胶管和信号绳,防止相互绞缠。 8、 信号绳、扯管员必须随时注意观察信号绳、供气胶管的松紧程度,随时询问水下作业情况,防止事故发生。两组潜水同时作业施工时,先完成任务的潜水员出水后须在潜水工作一梯上等候,待另一潜水员出水后方可卸去装具。 9、 水下作业所需工具、物件应用绳索送接,严禁抛掷。不准潜水员携重物上升出水。 10、潜水供气胶管可根据作业环境选择漂浮式或重型胶管。在水下安装、拆除工程中,应采用漂浮式胶管;在涵洞、水坝或水较深、流速较大的区域作业时宜采用重型胶管。 11、潜水装备应建立保管、使用档案。潜水衣、头盔供气胶管要定期检查和清洗消毒,凡达不到安全强度要求的应报废停用。 12、供气设备中的油分离器应及时排放油水,根据使用时间定期进行清洁处理;空气过滤中的活性炭或其它代用品也应根据使用情况定期跟换或清洗。 13、外出潜水作业,必须要有生产调度的书面指令和技术人员编制的该项工作书面安全技术交底,明确作业目的,方可进行作业。 14、潜水员应定期进行减压和体格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