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交底内容: 1、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和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具,严禁穿拖鞋、高跟鞋或赤脚工作(特殊规定者除外)。 2、用于施工现场的各种施工设施、管道线路等,均应符合防洪、防火、防砸、防风以及工作卫生等安全要求。 3、施工现场存放的设备、材料,应做到场地安全可靠、存放整齐、通道完整,必要时设专人进行守护。 4、施工现场的洞、坑、沟、升降口、漏斗等危险处应有防护设施或明显标志。 5、交通频繁的交叉路口,应设专人指挥,危险地段,要悬挂“危险”或“禁止通行”标志牌,夜间设红灯示警。 6、施工现场的排水设施应全面规划,其设置位置不得妨碍交通,并须组织专人进行养护,保持排水通畅。 7、严禁在铁路、公路、洞口或山坡下等不安全地区停留和休息。 8、全体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并熟知本职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在生产中应坚守工作岗位,严禁酒后工作。 9、未经领导许可,不得任意将自己的工作交给别人,更不得随意操作别人的机械设备。 10、起重机在使用前要经过试车,试车前应注意检查挂钩、钢丝绳、齿轮和电气部分等,使用时应设专人指挥,禁止斜吊,禁止任何人站在吊运物品上或者在下面停留和行走,物件悬空时,驾驶人员不能离开操作岗位。 11、挖掘机工作时,任何人不得进入挖掘机的危险半径以内。 12、搬运器材和使用工具时,必须时刻注意自身和周围人员的安全。传送器材或工具时,不可投掷。 13、上下班要按规定的道路行走,听从交通安全人员指挥。当乘坐车、船等交通工具时,必须遵守有关安全规定。严禁跳车、扒车或强行乘坐。 14、严禁搭乘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各型现场施工运输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