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1、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 (1)施工单位应提供的资质应与投标时的资质相符,包括企业的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信誉、经营经验以及设备的配备、对合同的履行能力等,施工单位必要时要对材料、设备供应单位的质保体系跟踪到产地或厂家进行调查核实。 (2)施工单位须建立公司、项目部、施工班组的三级管理体系。实行持证项目经理负责制,项目经理必须常驻现场。施工现场必须有专职的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测量员、安全员、资料员。各级管理体系人员在相应工种(工序)开工前半日必须到位,并进行相应的技术交底,否则监理不允许该工种(工序)开工。项目的组织网络图和相关人员的联系方法必须张贴上墙。 (3)施工单位在组织机构中建立相应的岗位职责,并采取相应的组织管理和技术管理措施,对施工管理体系实行动态管理。 2、认真编制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措施 为了确保工程的施工进度和质量,在工程正式开工前,施工单位须做一个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以及各分项工程的施工技术措施,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措施至少应包含:工程概况和工程特点、施工总平面图和总体布局、施工管理网络图、进度计划及相应的设备、材料、劳力配套计划、主要施工方法和技术措施、质量保证措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防汛安全措施,要点包括: (1)施工组织设计报审手续是否齐全。 (2)施工组织设计应符合有关规范、标准和文件的规定。 (3)施工方案和总体布局与所在的地形地貌、环境、结构特点和合同要求是否一致。 (4)施工管理和保证体系、组织机构网络、组织保证措施、技术保证措施完善,人员配备是否满足施工需要(包括项目部的管理人员和现场人员)。 (5)关键部位的施工工艺、主要的施工方法和技术措施;审查施工程序、施工流水作业段的划分和工序衔接应合理。 (6)设备配备应满足工程进度、质量和安全的要求。 (7)施工进度计划和工期应与合同工期一致。 (8)施工进度计划与机械设备、劳力配备和材料、零件备件供应计划应一致。 (10)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安全措施,应全面而又有针对性。 3、工程项目划分方案和质量检查检验表式 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设计和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编拟工程项目的划分和编码方案,同时确定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式。 工程项目的划分应将根据江苏市“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试行)(DGJ08-90-2000)”和水利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有关工程项目划分的规定、以及本工程的实际情况进行划分,并报业主和质量监督部门审批。 工程质量的检验评定表式,应根据江苏市“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试行)”规定的表式使用。 4、检查和控制原材料及半成品的质量 原材料和半成品的质量是工程质量好坏的先决条件,对它们的检查和验收是控制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为此,施工单位应对工程所用的原材料及半成品的品种、牌号、规格、数量、出厂日期、出厂合格证、厂家的品质试验报告、质量保证书、使用证等进行严格的自查并报监理部门审查和验收,并在监理工程师的监督见证下,送具备对外检测资质的专业检测机构进行复试,同时监理工程师将按照一定频率进行独立的平行检测。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检测合格报告后方可同意材料的使用。各种材料要按不同品种、不同规格、不同标号、不同进场时间分别堆放,立牌标志,不能混存混用。严禁不合格的材料在工程上使用。 5、施工机械和器具检查 施工机械和器具是保证施工进度及其正常运用的条件。要求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技术措施,必须申报施工机械进场的种类、数量和机械的完好程度,计划的施工机具要能满足工程需要,而且要有一定的机动能力。在施工过程中能按施工需要及时增调机械设备进场,以满足工程进度的要求。 6、施工测量基准点的交付复核和测量放线的检验复核控制 施工测量基准点的交付复核和施工前测量放线的检验复核是控制工程位置和尺寸、控制工程质量最基本的条件,必须严肃和慎重,要求施工单位进行以下检查和控制后报监理部门审核: (1)审查原始水准点和原始坐标点,包括实物标识和书面证明情况。在测量放样前必须要有由业主委托单位提供的原始水准点和原始坐标点、包括实物标识和书面证明。 (2)检查原始水准点、坐标点书面证明是否为原件。如果不是原件,必须符合业主或主管部门对复印件的要求。 (3)检查原始水准点、坐标点实物标识是否保存完好。 (4)三角网点、水准网点应埋设在不受施工影响、地基坚实、便于保存和通视的地方,并浇筑砼基础。定期检查点位情况,定期检测(正常情况下每月复测一次),并要求施工单位设专人保护。如发现移动或破坏应立即报告监理,并采取补救措施。 (5)检查施工平面控制网的坐标系统及施工高程控制系统是否与设计施工图的坐标及高程系统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