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3.1甲方指派XXX同志为甲方代表执行本合同。甲方代表的任何指令以其书面签字确认为准,任何口头指示或允诺一概无效。甲方更换其代表后,应在新任代表上任时7天内书面通知乙方。 3.2甲方应开工前向乙方提供本合同中规定的图纸、资料及技术文件。对于甲方提供的图纸、资料和技术文件中存在的问题,如果乙方以书面形式提出澄清函,那么甲方有义务在收到乙方澄清函后给予书面答复。 3.3甲方有权重新调整工程施工进度以保证本工程全面完工。 3.4甲方有权指令乙方增加人力、设备和加班作业以按本合同规定的工期完成本工程,这种增加所发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如甲方发现有不适合的施工设备和设施,有权要求乙方自费调整、修理、更换和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