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临时工程 为完成合同工程,需在水东港施工现场附近建设如下临时生产、生活设施:沉箱预制场地25×130m2,预应力梁、预制板等预制场地40×40m2,钢筋堆场、加工场30×40m2,混凝土搅拌站、砂石堆场等55×30m2,仓库40×40m2,办公室、宿舍500m2。另在2万吨级杂货重件码头的右边建一水下临时寄放基床。具体布置见“施工总平面布置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