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1.1 ***城区防洪工程防洪堤为 3 级堤防,堤身按3 级水工建筑物设计,穿堤建筑物与所在堤防等级相同。本工程防洪设计洪水频率为50 年一遇。 1.2 在施工前必须充分重视料场复查、取土规划、室内试验及现场碾压试验,以确定施工方案、质量控制标准和技术措施。 1.3 施工中必须建立和健全各级技术责任制,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建立专职质检机构,严格控制施工质量。 1.4 本技术要求未阐明之处,请施工单位依照《堤防工程施工规范》(SL260-98)及其他有关规范和技术标准执行,或由施工单位会同设计单位、监理现场研究解决。 1.5 本技术要求与施工图纸均为施工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