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防洪护岸综合整治工程位于郁江支流九曲河河口段两岸,设计洪水重现期为20年一遇。考虑到县城已建堤防的实际情况,结合彭水县的财力现状,九曲河河口段综合整治工程以工程措施结合非工程措施达到20年一遇防洪标准。工程措施中的防洪堤工程按10年一遇洪水标准设计,另通过洪泛区管理、对洪水易淹区内的建筑物及其内部财物设备的放置给予规定等非工程措施(防汛预案)将九曲河河口段防洪标准提高到20年一遇。根据《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98)的有关规定,本工程属Ⅳ等工程,主要建筑物为4级建筑物,次要建筑物为5级,临时建筑物为5级。 1 、导流标准 本工程上游截流、导流挡水时段较短,仅为一个枯水期,故导流标准选用5年一遇洪水标准。 下游导流围堰设计流量标准选择枯水期6个月(本年11月15日至次年5月10日)按5年一遇洪水设计; 2、导流和水流控制工程 本工程的施工导流和水流控制主要工程项目包括:九曲河上游导流明渠开挖、导流管基础回填、导流管C15砼管座浇注、埋设、回填以及连通渠开挖、M7.5浆砌片石防渗工程;下游围堰工程;施工期安全度汛;基坑排水;导流围堰拆除等; 3、上游导流和下游围堰工程布置 上游采取三期导流,第一期将导流明渠布置在九曲河大桥下河道第一个左转弯约K1+145.50处,将河床截弯取直,开挖明渠向下游导流。第二期上游导流管布置充分利用原有河道的地势及走向布置;尽量将导流路线顺左岸低洼取向布置,同时结合防洪堤陆域回填区域边界设置。第三期导流待主体工程(堤防工程)基本完工主河道基本建成通水,导流管截流封堵后,继续余下工程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