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1 概述 1.1 导流施工项目及工作内容 本工程施工导流和水流控制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 ⑴ 厂房尾水围堰工程; ⑵ 厂房防洪堤工程; ⑶ 本合同工程施工期的安全度讯; ⑷ 临时设施防洪排水; ⑸ 压力管道、调压井工程洞内排水及厂房基坑排水; 上述工程项目的工作内容包括建筑物的设计和施工;材料、设备的供应和试验检验;设备的安装、运行和维护;临时建筑物及其设施和设备的拆除以及本合同规定的质量检查和验收等工作。 为满足尾水渠涵明渠段施工,需要将一期围堰部分段进行拆除。为防止防洪度汛期间洪水对厂房基坑、尾水部位造成安全隐患,需进行二期围堰填筑碾压施工。 2 施工导流标准和规划 2.1 施工导流标准 本水电站工程等别为Ⅱ等工程,工程规模为大(2)型,本工程的厂房为3级建筑物,临时建筑物级别为4级,电站厂房设计洪水标准为5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200年一遇(P=0.5%、洪峰流量Q=984m3/s),根据导流建筑物洪水标准划分,本工程的围堰按Ⅴ类考虑,设计洪水标准为10年一遇洪水,全年汛期围堰,相应洪峰流量为299m3/s。 2.2 施工导流规划 招标文件中水文参考资料中,根据水文站不同的流量级别与水位的相应变幅,采用水力学的曼宁公式,按稳定均匀流单断面比降法,进行河段糙率的试算拟合,然后外延推算尾水断面的水位流量关系表中,洪峰流量在299m3/s时(10年一遇洪水),尾水断面水位在2253.18m左右;洪峰流量在984m3/s时(200年一遇校核洪水),尾水断面水位在2254.0m左右。考虑到风浪爬高等因素,厂房尾水围堰的堰顶高程为▽2254.50m,满足防洪度汛的高程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