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名称不同,新规范没有了“方案”二个字,主要是对各不同阶段的水土保持工作提出了要求,而不再仅仅是对水保方案的要求。 章节结构作了调整:将责任范围提前,然后是分区、评价、预测、措施设计,再是监测和投资。 强化了评价内容,增加许多限制性规定(水保2007第184号文提出的 十三条红线,规范中第3章的基本规定)。 增加了综合说明(置于方案前部,包括项目及项目区概况、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评价结论、防治责任范围、水土流失预测结果、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局、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结论与建议)。 明确了结论与建议要求,强化了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