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本工程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包括主体工程区、施工道路区、施工生产生活区、弃渣场区和开挖方临时堆放区,防治责任范围的总面积为30.30hm2。其中,项目建设区28.68hm2;直接影响区1.62hm2。本方案设计深度与主体工程设计一致,为可行性研究深度。设计水平年为20xx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