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河流域规划编制规范》的通知 根据水利部水利水电技术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由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主持,以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长江水利委员会为主编单位制定的《江河流域规划编制规范》,经审查,批准为水利行业标准,现予以发布。标准的名称和编号为:S1201—97《江河流域规划编制规范》。本标准自1997年7月1日起实施。原《江河流域规划编制规程》(试行)同时废止。在标准实施过程中各单位应注意总结经验,如有问题请函告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并由其负责解释。标准文本由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出版发行。
一九九七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