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根据浙江省建设厅建科发[2004]115号文件及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浙质标发[2008]398号文件的要求,由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杭州市勘测设计研究院、浙江省工程勘察院、浙江省综合勘察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主编,并会同省内13家主要工程勘察单位在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我省工程实践经验、参照有关国家标准和国外标准的基础上,制定本规范。 我省具有地貌单元多样、地质条件复杂及地域差别大的特点,有必要编制一本突出地方特色的浙江省地方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为了反映和总结改革开放以来我省岩土工程勘察的技术水平、研究成果及成功经验,编制组以多种形式在全省范围内广泛征求了勘察、设计、施工、科研、教学和建设管理部门的意见,经反复讨论、修改,并与浙江省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DB33/1001-2003)等有关规范协调、衔接,完成了本规范的编制。 规范的主要内容是:1、总则;2、术语和符号;3、基本规定;4、区域地质环境;5、勘察等级、阶段和纲要;6、岩土的分类和描述;7、工程地质调查和勘探;8、建筑地基勘察;9、市政工程勘察;10、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11、特殊性岩土地基勘察;12、场地与地基的地震效应;13、地下水;14、室内试验;15、岩土工程参数的统计分析与确定;16、岩土工程勘察评价及勘察报告;17、现场检验和监测;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